算是好事多磨嗎???
還是跟32 吋電視機一樣, 擦身而過.....

老闆的Shopping Center 要出租,我奉老闆指示跟手機店進行交易,
負責人是個從台灣來的不到30 歲的年輕人, 不過個性一點都不阿沙力,(處女座的)
拖拖拉拉的, 所以到上週六我才拿到押金,
在之前一週我就先拿合約跟TERM, 給對方看過,
對方也在前兩頁 Initial, 表示誠意......

結果週一高高興興的把支票拿回來, 卻殺另一個程咬金,
原來另一個 Manager 說已經跟某家賣衣服的談好了,
我老闆說(掛 Chairman)誰先拿 Deposit 回來, 而且做過 Credit Check,就給誰,

結果昨天下午老闆直接打電話給手機店告知店面沒了,
問他要不要旁邊那一間, 沒多久, 衣服店就來簽約了......

一聽原先看好的房子沒了,對方父母出面了,
叫我親自到場, 給個交代,
說我是他們的 AGENT, 怎麼可以如此呼嚨他們,
請我好好在幫他們爭取一下, 還認為當初那份合約是有效的(只有一方簽名),
說隨時可以控告我們.....
父母說, 給我大一點坪數沒有用阿, 又給我多一個月免費,
第二年以後還是要付阿, 算起來後幾年一部Benz 都夠了,
最後在我陪笑臉下, 在代表他們為他們爭取權益下,讓我順利離開他們的店......

我的第一筆生意, 就在風雨飄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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